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南大学)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我国在心理学领域三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之一。实验室整合了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科学和教育学等学科力量,以认知和人格的心理机制与神经基础为基本科学问题,以“认识和造就健全人格个体”为核心目标,主要研究正确价值观的养成与行为塑造、积极自我观的作用机制、优良品格的大脑机制、健全人格的测评与塑造4个方向。建成人类行为实验室、脑成像中心、电生理实验室、动物与转化实验室、大数据分析中心五大平台,成为一个高效运转、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交叉“行为-脑科学”研究平台。
实验室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南大学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本年度继续设立开放课题,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所有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人员,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和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工作。
一、 基本情况
2023年度开放课题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申报,欢迎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国内外科技工作者申请,详细情况请参阅申报指南及管理办法。现将申报条件特别说明如下:
1.资助强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4万/项。要求自批准之日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
2.研究成果要求:
每个研究课题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SSCI学术论文1篇,或两篇CSSCI学术论文2篇,需将重点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之一。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鉴定及成果等,均须按规定标注相应实验室名称。未标注的,项目结题时不计入成果。(实验室中文标注: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Cognition and Personal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Chongqing, China)
3.申请人资格: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面向校内和校外公开发布(见附件1)。申请人主要面向本学院以外人员。
二、 评审流程及原则
1. 实验室接收到开放课题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汇总评审成绩。
2. 评审原则: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意义的课题以及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申请者。
3. 对于第2或第3次申请者,前面课题的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决定是否资助的重要参考
4. 确定资助名单后,将在实验室网站公布并正式通知申请人(http://cplab.swu.edu.cn/s/cplab/)。
三、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1. 业务费。包括一般专用材料费(其中办公用品和实验耗材限额5%)、测试化验加工费(测试化验加工需在本实验室完成,应不低于预算的50%)、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
2. 劳务费。包括咨询费、评审费、劳务费等。
3. 其他费用。
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未尽事宜,请咨询实验室负责人。
四、注意事项
(一)限项要求
1. 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
2. 有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有校基本科研其他类别项目在研者可以申报,在研和新申请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
3. 有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延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已经获得过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退回研究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报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类项目。
5. 近3年内有省部级项目、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0日,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通过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因受疫情影响,本次申请可先提交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件地址:lyuuan@sw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2号西南大学心理学部324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说明:邮寄纸质申请书的邮费请自行付清,本实验室不接收“到付”的快递邮件。)
附件:
1.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性课题申请指南:
附件1_2023申请指南-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docx
2.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性课题申请书:
附件2_2023申请书-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doc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