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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4年度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6 09:41:59   作者:刘源   来源:   浏览次数: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南大学)于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实验室整合了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信息科学和教育学等学科力量,以认知和人格的心理机制与神经基础为基本科学问题,以“认识和造就健全人格个体”为核心目标,主要研究正确价值观的养成与行为塑造、积极自我观的作用机制、优良品格的大脑机制、健全人格的测评与塑造4个方向。建成人类行为实验室、脑成像中心、电生理实验室、动物与转化实验室、大数据分析中心五大平台,成为一个高效运转、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交叉“行为-脑科学”研究平台。

实验室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南大学科研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本年度设立开放课题,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所有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科研人员,主要资助具有重要学术研究价值、具备良好工作基础和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工作。


一、 资助范围


实验室开放课题应紧密围绕实验室重点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开放课题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方向一:正确价值观的养成与行为塑造

方向二:积极自我观的作用机制

方向三:优良品格的大脑机制

方向四:健全人格的测评与塑造


二、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面向本实验室以外人员,一般应是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不具有副高职称的申请人需有二名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有以下情形的考虑优先资助:开放课题符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②课题申请人与实验室固定人员共同承担有国家级课题或拟合作申请新的课题。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需要,邀请进行的合作研究。在学术上有重大价值并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研究课题。


三、 资助强度与执行期限


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4/项。要求自批准之日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


四、申请、评审与结项


1. 申请人阅读《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确保符合课题申请的相关要求。

2. 申请人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详见附件1),并递交电子档和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电子档发送至lyuuan@swu.edu.cn,纸质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实验室合作者签字后投递到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递交的申请书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年度会议审议批准,审核结果通过邮件及时通知申请者本人。

4. 对于第2或第3次申请人,前面课题的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决定是否资助的重要参考。

5. 申请人需与本实验室1名固定成员合作。

6. 如课题获资助,需在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完成科学研究;

7. 结题应发表标注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课题负责人、实验室合作者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研究内容相关的 SCI/SSCI论文1篇,或CSSCI论文2篇。(实验室中文标注: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标注:Key Laboratory of Cognition and Personal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Chongqing, China


五、注意事项


(一)限项要求

1. 申请人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

2. 主持有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在研项目者不得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

3. 已经获得过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退回研究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报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类项目。

4. 3年内有省部级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时间要求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311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邮件地址:lyuuan@sw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街道2号西南大学心理学部324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说明:邮寄纸质申请书的邮费请自行付清,本实验室不接收“到付”的快递邮件。)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10

附件:

1.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性课题申请书

2. 认知与人格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性课题管理条例

3. 资助计划书(项目获批后由申请人在1月之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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